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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 |全国政协委员、并购公会副会长吕红兵:以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凝聚法治共识

2021-03-08
新闻来源: 全联并购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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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举行视频会议,12名委员作大会发言。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全联并购公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以《以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凝聚法治共识》为题发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出席会议。


以下为演讲全文: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近期,人民法院纷纷发布民法典“首案”。好意同乘、自甘风险,婚姻撤销、子女抚养……不经意间,值此“千门万户曈曈日”,业已“飞入寻常百姓家”,中国正式步入“民法典元年”!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的确,民法典从来不只是立法者和法学家的事,也不应由法官和律师独享;她应该走进千家万户,来到每个人的身边,陪伴其一生,守护其一世。我想讲两个故事,谈谈自己的体会。

2020年6月1日晚,新华社发布民法典全文。第二天上午,我就来到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开讲“老百姓身边的民法典”。“生老病死”“远亲近邻”“家长里短”;“舌尖上”“绳子上”“头顶上”的安全……居民们听得津津有味,却意犹未尽。

再说说我身边的不少社法委委员同仁,在民法典编纂中贡献智慧,于民法典出台后率先学研,自民法典施行日切实履行;与此同时,汇编案例、撰写教案、巡回演讲,如宣言书、宣传队、播种机,不辞辛苦甘做法典宣教“小蜜蜂”。

汪洋主席常说,要“汇聚众志、凝聚共识、集聚众力”,“凝聚共识也是履职成果”。法律,就是人民的共识。找到最大公约数缺不了法律规范,画出最大同心圆少不了法律思维。就像以“书香政协”引领“书香社会”,我们应把自己学典心得与体会、感悟与思考,“溢出”和百姓共商、升华与社会共享。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我们政协委员应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而我们委员中的法律工作者更应同时当宣传法律的先进,设定主题到企业座谈、去社区互动、来学校演讲、进乡村调研,开启“民法典委员大合唱”。

宣讲民法典,应讲透一个“意义”。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宣讲民法典,应把握一条“红线”。“民法典是一部‘权利’宣言书”,“权利”二字应贯穿始终。民法典“权利确认”,系统确立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同时“权利保护”,规定对上述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而且“权利自主”,弘扬私法自治。“我的权利我做主”,“我的权利我‘首’护”,“权利义务相一致”,“越自律则越自由”。

宣讲民法典,应创新一类“方法”。那就是,以案说法,以例释典。“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小案例、大道理,小案子、大情理,小案件、大法理。运用身边发生的案件、最新出现的案例,设定场景切入,使听者有现场感、体验感,通俗易懂,雅俗共赏,如“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宣讲民法典,应提升一种“境界”。这不是普通宣传,也有异常规讲课,而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之体现。总书记强调,要“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让百姓养成“民法思维”,提升“法律意识”,共建“法治社会”,我们义不容辞。

从胎儿时到身后事,从自然人到社会人,从民(事)主体到商(事)主体,从守法者到维权人……一枝一叶总关情,总有一款适合你。让民法大典,走到人们身边、走进人们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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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工商联直属的唯一金融属性行业商会,全联并购公会现拥有300余家机构会员和5000多名个人会员,建立了法律、基金、标准、国际、并购维权、区块链以及信用管理、金融文化、金融科技等19个专业委员会,在大陆地区、香港,以及日本、美国等19个省市、地区和国家建有工作委员会,为规范并购行业发展、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深度结合、提升中国企业竞争力、促进中国企业参与全球并购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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