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划重点!央行副行长陈雨露详释征信体系建设思路
2020年12月25日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介绍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陈雨露指出,征信市场的发展需要精心培育,这是各国现代征信体系发展的一个必由之路。越来越多的迹象显示,我国征信市场发展将迎来一个黄金发展期。在培育和发展征信市场方面,人民银行会坚持严监管、强供给和保安全的治理思路。
他强调,要把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放到首位,征信信息收集必须依法依规,符合《民法典》、《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人民银行将继续完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将所有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用于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服务,全部纳入征信监管,实行持牌经营。对非法从事征信业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陈雨露进一步明确,加强个人征信信息保护、确保征信信息安全是征信工作的底线。目前,国家正在加快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等信息保护立法工作。人民银行也将在相关法律出台后,及时推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暂行办法》,以更大力度规范个人信息在金融领域依法合规使用,切实维护好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以下为六大要点。
要点一:征信体系建设和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秉持征信为民的基本理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的发展方向,不断推动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和发展,不断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
人民银行牵头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全球最大的征信系统,由市场化的征信机构自主采集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信息(即非信贷类征信信息),也已经成为我国征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应用效果看,征信体系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社会诚信意识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有一项考核指标是基于征信的“信用信息指数”,这个指标中国已经连续四年获得了满分。
今年年初,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顺利上线,进一步提升了征信系统的服务能力、安全性和便利性。同时,为缓解缺乏信贷记录的小微企业在首次融资中因信息不对称问题面临的融资困难,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各地建设市场化的征信平台,指导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创新服务,利用非借贷类的“替代数据”探索出了浙江“台州经验”和江苏“苏州经验”,并在全国复制推广,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今年疫情防控重大关键时期,人民银行在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征信服务方面做了积极工作。截至目前,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征信报告查询费用累计减免近10亿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促成中小微企业融资近2万亿元,成倍超额完成全年8000亿元的目标任务。同时,人民银行还积极优化调整征信政策,有效保障直接受到疫情影响的“四类人群”的征信权益,受到热烈欢迎。相关经验也被欧盟、美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国际征信同行借鉴。
要点二:征信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有三个关键词——严监管、强供给、保安全
征信市场的发展需要精心培育,这是各国现代征信体系发展的一个必由之路。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征信市场正在形成自己的特色,在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方面正在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我国征信市场发展将迎来一个黄金发展期,在培育和发展征信市场方面,我们的考虑主要有三点:
一是严监管。把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放到首位。人民银行将继续完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将所有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用于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服务,全部纳入征信监管,实行持牌经营。对非法从事征信业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是强供给。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有序发展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同时运用区块链技术、大数据技术、市场化手段推动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的综合评价体系创造条件。继续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通过鼓励开放竞争增加高水平的征信供给,以此不断提升本土征信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三是保安全。确保各类征信系统网络环境、技术架构的安全性。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征信信息的保护,特别是个人征信信息的保护。
要点三:加强个人征信信息保护、确保征信信息安全是征信工作的底线
一是把数据安全放在工作的核心位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从系统建设开始,想尽一切办法配备高素质信息安全团队,在二代系统升级建设过程中,也把这一点放到首位。目前,系统安全性能得到了国际同行和世界银行考察团的高度认可。
二是不断加大征信市场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强度。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范金融机构展业行为,强化金融机构个人信息保护和法律合规意识。另一方面,对发生了信息泄露,甚至违规倒卖客户数据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惩处,形成监管震慑。此外,人民银行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以大数据公司、大数据征信名义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查处以信用信息服务、企业征信服务名义招摇撞骗的行为。
三是大力开展征信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大力宣传,让人民群众不要轻信征信洗白,或给不良征信记录铲单。
四是不断完善征信法规制度,让个人信息保护有法可依。目前,国家正在加快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等信息保护立法工作。人民银行也将在相关法律出台后,适时推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暂行办法》,以更大力度规范个人信息在金融领域依法合规使用,切实维护好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要点四: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和信用评级体系 推动债券市场信用体系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债券市场总体稳定,近期出现了极少数发债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违约事件,引发了债券市场的一些波动。目前,已经恢复了稳定,投资者也在趋于理性。
债券违约是债市发展中打破刚性兑付的一种现象,通过违约数据检验,实际上可以形成债券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有助于我国金融市场信用建设。
要高度警惕违约企业发生虚假信息披露,或欺诈发行甚至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行为对社会环境和金融市场的信用质量都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发改委、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法治建设,强化市场纪律,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强化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要求,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和信用评级体系,推动金融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更加健康发展。
要点五:小微企业融资征信服务持续改善、成效明显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基础性作用,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从数据来看,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征信查询总量中,小微企业占比高达60%,是征信系统最大的受益者。今年疫情期间,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费用减免近10亿元中,小微企业受益占比近60%,受益涉及到270多万家小微企业。
二是通过建设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为帮助供应链上小微企业融资,人民银行从2013年开始建立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主要为小微企业开展线上供应链融资提供信息确权登记服务。今年以来平台已经促成中小微企业融资近2万亿元,为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超预期的支持。经国务院批准,明年1月1日,全国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将正式上线运行,依据《民法典》,人民银行将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高质量的动产抵押和权利担保服务。
三是运用新技术和替代数据引导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创新征信服务模式,深化小微企业征信服务。利用替代数据刻画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是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兴起的新趋势。很多小微企业是没有信贷信息的征信“白户”和“准白户”,通过有效的替代数据征信供给,就有可能获得融资。
要点六:依法合规采集个人信息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人民银行正在全力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建设,目标就是要通过新技术实现金融部门、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部门三个领域有关征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的财产信息属于限制采集的信息范围,要明确告知当事方。在具体操作上,会按照特定法律法规,妥善采集与财产相关的信息,全面判断个人的信用状况。
以下为问答实录整理。
我国目前征信体系的建设是怎样的?
陈雨露: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信体系的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秉持着征信为民的基本理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的发展方向,不断推动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和发展,不断的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目前,人民银行牵头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全球的最大的征信系统,同时由市场化的征信机构自主采集的企业和个人的征信信息,就是非信贷的征信信息,目前也已经成为我国征信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从应用的效果来看,征信体系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社会诚信意识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大家知道,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当中有一项考核指标是基于征信的信用信息指数。这个指标中国已经连续四年获得了满分。今年年初,人民银行的二代征信系统顺利上线了,进一步的提升了征信系统的服务能力、安全性和便利性。同时,为了缓解很多缺乏信贷记录的小微企业在首次融资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面临的融资困难,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各地建设市场化的征信平台,指导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创新服务,利用非借贷类的替代数据探索出了浙江的“台州经验”和江苏的“苏州经验”,并且在全国复制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在今年疫情防控的重大关键时期,人民银行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解决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困难,特别是在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征信服务方面作了积极的工作。截止到目前,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征信报告查询费用减免方面,累计已将近10亿元。人民银行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促成中小微企业融资已经达到了近2万亿元,成倍的超额完成了全年8000亿元的目标任务。同时,人民银行还积极优化调整征信政策,有效的保障直接受到疫情影响的四类人群的征信权益,受到了热烈的欢迎。相关的经验也被欧盟、美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国际征信的同行借鉴。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牢牢把握住征信体系建设发展的规律,增加征信的有效供给,优化征信服务市场,并且进一步的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加快建设适应数字时代发展的现代征信体系,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征信服务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发展迅速,前不久央行还就第二块个人征信牌照申请事宜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下一步央行对于征信市场培育和管理有何考虑?
陈雨露:征信市场的发展确实需要精心培育的,这也是各国现代征信体系发展的一个必由之路。从国际经验来看,全球的征信业发展已经有200年的历史,各国和各个地区形成的发展模式也不一样,中国的征信市场发展一定是借鉴国际经验、立足中国信用文化来开创自己的征信市场的发展模式。但是,它需要一个深入的、持续的探索过程。
应当说,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的征信市场正在形成自己的特色,而且在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方面正在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具体来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也随着新的信息技术广泛的采用,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我国征信市场的发展将迎来一个黄金发展期,这个发展期是我们绝对不能错过的。所以,如何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的发展方向,既要规范发展,又要创新提升,既要讲究征信服务的共享,同时又要严格保护好信息的安全,特别是个人信息的安全。应当说,在征信业现代化的更高的要求上,征信市场的发展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我们考虑主要是三句话:
一是“严监管”。因为征信经营的是信息,信息涉及到人民的信息权益维护问题。所以,在监管上我们一定要把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放到首位。根据《民法典》和《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人民银行将会继续完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将所有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的,用于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服务,全部纳入征信监管,实行持牌经营。对非法从事征信业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稳妥的推进个人征信机构准入。您刚才提到的央行第二张个人征信许可,就是出于这样一个考虑,个人征信服务一律持牌经营。
二是“强供给”。在不断完善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的同时,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有序发展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同时运用区块链技术、大数据技术、市场化的手段来推动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的综合评价体系创造条件。目前,人民银行正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推动长三角的征信一体化,也就是运用新的技术和新的规则实现长三角区域内的市场化征信机构,实现征信信息的互联互通,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同时,要继续的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通过鼓励开放竞争来增加高水平的征信供给,以此不断的提升本土征信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三是“保安全”。一个是确保各类征信系统网络环境、技术架构的安全性。另外一个是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征信信息的保护,特别是个人征信信息的保护。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也是征信行业发展的一个黄金时期,我们有信心抓住机遇,推动中国的征信市场建设再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现在社会上个人信息滥用情况还是比较普遍,大家都比较担心个人隐私被泄露的问题。今后在管理个人征信信息方面,有哪些措施加强个人征信信息的保护?
陈雨露:征信信息共享和征信信息保护是一对矛盾,但是我们必须找到它统一的一面。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征信信息安全,是我们征信工作的底线,它事关人民群众信息权益保护的问题。人民银行在征信监管工作当中,强调以下四点:
一是人民银行要求征信中心把数据安全放在工作的核心位置。从这个系统建设开始,就想尽一切办法配备了高素质的信息安全团队。在二代系统升级建设过程中,也把这一点放到了首位。所以,数据的安全性不断得到提升,目前来看,系统的安全性能得到了国际同行和世界银行考察团的高度认可。
二是对征信市场的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的强度不断加大。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客户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范金融机构的展业行为,强化金融机构个人信息保护和法律合规意识。另外一方面,对发生了信息泄露,甚至违规倒卖客户数据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从严惩处,形成监管震慑。此外,人民银行还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以大数据公司、大数据征信名义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查处以信用信息服务、企业征信服务名义招摇撞骗的行为。
三是大力开展征信宣传教育活动。现在社会上有些人提出,我可以为你做征信洗白,或者给你做不良征信记录铲单。这些网络骗局要通过大力宣传,让人民群众不要轻信。
四是不断完善征信法规制度,让个人信息保护做到有法可依。我们国家正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201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征信业管理条例》,赋予了信息主体知情权、同意权、异议权和投诉权等权益,这在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方面,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下一步,我们会根据国家将要颁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新的法律,及时推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暂行办法》,以更大的力度来规范个人信息在金融领域里的依法合规使用,切实维护好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我们注意到前一段时间债券市场的信用债违约情况也是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下一步在打击“逃废债”以及债券市场的法治化方面有什么样的具体举措?
陈雨露:今年以来,债券市场总体上是稳定的,近期出现了极少数的发债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违约事件,引发了债券市场的一些波动。目前,已经恢复了稳定,投资者也在趋于理性。客观来看,既然是债券市场,债券违约是债市发展当中打破刚性兑付的一种现象,通过违约数据检验,实际上可以形成债券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这是有助于我国金融市场信用建设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高度警惕违约企业发生虚假信息披露,或者是欺诈发行甚至是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行为对社会环境、对金融市场的信用质量都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
人民银行下一步将会同发改委、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的法治建设,强化市场纪律,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强化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要求,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和信用评级体系,推动金融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更加健康发展。
当前监管部门一直在努力促进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征信是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一环。央行在改善小微企业融资征信服务方面有什么举措?
陈雨露: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我觉得最根本的是解决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难题,也就是说,金融机构给小微企业贷款,它需要通过多方面的信息来判断是不是最终能够按期收回它的贷款本息。征信是解决或者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围绕着信息不对称这样一个主要矛盾,人民银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改善小微企业融资征信服务方面,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基础性作用,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数据来看,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征信查询的总量中,小微企业占比高达60%,应当说是征信系统最大的受益者。在今年疫情期间,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费用减免近10个亿里面,小微企业受益占比也将近60%,受益涉及到270多万家小微企业。
第二,通过建设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为帮助供应链上的小微企业融资,人民银行从2013年开始建立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主要是为小微企业开展线上供应链融资提供信息确权的登记服务。今年以来这个服务平台已经促成了中小微企业融资将近2万亿元,现在这个规模还在持续、快速的增长,应当说为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超预期的支持。明年1月1日,经过国务院批准,全国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将正式上线运行,依据《民法典》,人民银行将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高质量的动产抵押和权利担保服务。
第三,运用新技术和替代数据引导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创新征信服务模式,深化小微企业征信服务。世界银行把借贷信息以外的征信数据定义为替代数据,利用替代数据刻画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这是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兴起的新趋势,主要的背景就是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大量的、有效的替代数据的采集成为可能。这就使得很多小微企业在以前没有借贷信息的时候,原来是一个征信的“白户”或者“准白户”,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有效的替代数据的征信供给,就有可能让这些庞大数量的小微企业有获得融资的可能。而且这些提供替代数据的市场化征信机构,能够进一步通过区块链等新技术实现征信信息的互联互通,帮助小微企业群体及时获得征信服务,这将是一个更大的贡献。这个远景是有很大实现可能的,刚才谈到的,我们以长三角为基地,正在有效地推动这项工作。
面向未来,我们相信,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通过这样的三个综合途径,会得到更好、更高质量的征信服务和融资支持。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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